2023年,在湖州学院党委、行政的高度重视下,在湖州市民政局与教育局的关心与专业指导下,在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,2月20日,湖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市民政局顺利完成注册工作,获得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,同时获批慈善组织。成立以来,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,始终恪守《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依托基金会理事和监事的齐心合力,聚焦核心任务,服务于整体大局。
一、2023年工作回顾
1.建章立制: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,并召开了两次理事会议。基金会重大事项由基金会理事会集体决策,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出台《湖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《湖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》《湖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》等基金会有关制度。
2.资源拓展:广泛拓宽资源渠道,与企业、社会组织和校友建立合作关系,筹措资金和物资。面对基金会刚刚成立的挑战,我们积极拓宽资源渠道,主动寻求与企业、社会组织和校友的紧密合作,共同筹措资金和物资。今年与签订汤兆基先生个人100件艺术品捐赠协议。
3.内部管理:组织基金会工作人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等政策法规精神,尽快熟悉基金会运作模式,严格按照政策、法规和章程开展各项工作,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。联系省内多所兄弟院校,学习交流相关做法,借鉴工作经验。提升工作队伍能力,学习借鉴经验,参加完善机制建设,增强捐赠人获得感。为拓宽筹资渠道,促进学校事业发展,出台《湖州学院引进社会捐赠奖励办法(试行)》。
二、2023年财务概况
收入:总计4556.58元,主要是存款利息。
支出:总计300元,用于支付企业网银年服务费。
净资产:截至2023年底,净资产合计200.42万元。
基金会将持续致力于扩展筹资渠道,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,以此提升基金会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。展望2024年,我们期望基金会能够实现更显著的发展,并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进步和长远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